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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境旅行可直接兌換外匯

境內居民通過旅行社組團出境旅遊,都有資格通過旅行社或在銀行兌換外匯。

根據我國現行外匯管理政策,境內居民外出旅遊,可由旅行社集體辦理兌換外匯手續。其兌換標準為:赴香港、澳門地區可兌換1000美元的等值外匯;赴香港、澳門地區以外的國家和地區可兌換2000美元的等值外匯。

雖有上述政策,但由於多數居民參團出境旅遊用匯情況尚未規範,部分遊客因不瞭解外匯政策,對自己可以直接在銀行兌換外幣的政策根本不知道,應得權利輕易放棄。同時,部分旅行社的營業部、代辦點等分支機構代理遊客兌換外幣過程中,存在截留部分遊客外匯的現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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